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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6 作者:绍慧萍 点击:

关于评审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位委员:

我校2018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已提交完毕,将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学术委员会、科研处共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1、2018年度校级科研课题教师类项目共提交32项(其中理工类项目19项,人文社科类项目13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6项。

2、理工类项目分为第一评审组,共19件;人文社科类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分为第二评审组,共19件。

二、评审委员

1、从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中随机抽取产生,本次评审活动学术委员中的校级领导回避。

2、第一评审组评审委员:杜运夯、王正荣、庄严、高轶、许燕新。

3、第二评审组评审委员:李静、任焕、王燕、罗军、蒋盛华。

三、评审原则与方式

1、匿名方式评审

按科研处提交的《申请书活页》进行项目评审,不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等有关信息。

2、评审内容

项目类别:按《申请书活页》的编号进行识别,“JSLG”即理工类项目,“JSRW”即人文科社类项目,“DXS”即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各位评委应遵照保密纪律要求,独立完成评审,认真填写评审意见,作出综合评价等级,慎重给出是否推荐立项的结论。

3、评审均在纪检监察处监督下进行。评审结论汇总由学术委员会、科研处、纪检监察处三方代表共同进行。

4、推荐立项评审专家人数超过评审专家组人数2/3即推荐立项,并进行公示。

四、评审要求

1、教师类项目

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1-2年内结题验收。预期成果需量化且可考核,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论文、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专著、新工艺、新装置、新技术、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以大学生创新创业问题为牵引,项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学术思想新颖,特色鲜明,研究路线或方案合理可行。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1年内结题验收。预期成果需量化且可考核,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论文、科技制作与发明、创业计划与实施方案、创意设计、互联网+、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3、公平公正。

五、评审时间

1、12月6日-12月13日,12月14日汇总并公示。

2、各评委评审结果与评审资料务必于12月13日前提交邵慧萍(办公室:图书馆4-4,联系电话:18987427804)处,以方便进行汇总。

学术委员会 科研处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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