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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教育厅、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6 作者:绍慧萍 点击:

关于评审教育厅、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位委员:

我校2018年度教育厅、校级科研课题结题申报已提交完毕,将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学术委员会、科研处共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1、2018年度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申请共提交18项,校内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共提交21项。

2、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分为第一评审组,共18件;校内科研项目分为第二评审组,共21件。

二、评审委员

1、从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无课)中随机抽取产生,本次评审活动学术委员中的校级领导回避,有申请结题项目的委员进行回避。

2、第一评审组评审委员:王正荣(结题验收副主任)、李静、杜运夯、陈川、邓祖波。

3、第二评审组评审委员:任焕(结题验收主任)、张洁、罗军、蒋盛华、刘莉娟。

三、评审原则与方式

1、集中方式评审

两组先召开统一会议,由周建明代表秘书处介绍本次评审情况,由赵江代表科研处进行评审细节的要求说明。

2、第一评审组评审地点:T5-6会议室;第二评审组评审地点:T4-18会议室。

3、评审内容

按科研处提交的“项目鉴定(验收)申请表”、“项目验收证书”进行项目评审。评审过程由各组验收主任主持进行,各位评委应遵照保密纪律要求,独立完成评审,认真填写评审意见,作出综合评价等级,慎重给出是否推荐结题的结论。评审结束由验收主任填写“项目终结报告书”。

4、评审均在纪检监察处监督下进行。评审结论汇总由学术委员会、科研处、纪检监察处三方代表共同进行。

4、推荐立项评审专家人数超过评审专家组人数2/3即推荐结题,并进行公示。

四、评审时间

1、12月18日14:30开会,12月19日汇总并公示。

2、各评委评审结果与评审资料务必于12月19日前提交邵慧萍(办公室:图书馆4-4,联系电话:18987427804)处,以方便进行汇总。

学术委员会 科研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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