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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6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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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党总支、部门、江南广告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针对当前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规范不足、进度滞后、合同签订及备案不及时等严重影响学校年度采购计划完成问题,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项目建设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进行招投标相应工作。

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完成招标程序后,应在公示期间完成合同签订准备工作。在合同公示期内无异议,必须在公示期满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三、校内采购项目必须在招标程序完成后的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

四、项目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项目建设应在完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后应在验收合格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并做好相关资料报备、存档等工作。

五、合同签订及项目验收等工作若遇特殊情况影响进度的,需经学校同意方可另行执行。

六、学校资产管理办公室及时将招投标情况及时反馈项目建设部门,并将项目招标信息传送至学校办公室以便督办

相关部门责任淡化、工作不力而影响学校年度采购计划的,将由学校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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