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政策解读》的通知(教财厅【2018】2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教发2019第72号)精神,资产管理办公室牵头拟定了《关于江南广告 校办企业改革方案的请示》经学校研究同意上报,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复获准执行。
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我校校企体制改革方案,由学校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财务处、云南佳昱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协同推进,高效完成了对学校全部6家校办企业的关闭注销工作。经省教育厅组织的第一批全省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验收,我校的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通过,成为云南省教育厅首批完成改革任务的24所高校之一。我校校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