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清廉文明家风,培树清廉家庭典型,根据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省纪委检查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清廉家庭,促清廉社风”活动的通知》(云妇发〔2022〕41号)和《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云南省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的通知》云妇发〔2022〕44号)要求,我校妇联积极申报,云南省教育厅遴选推荐,云南省妇女联合会评选授予我校李静家庭为2022年度云南省清廉家庭。
通过选树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激活清廉家庭建设“廉”动力。在评选出的清廉家庭中,夫妻双方约定相互监督,勤俭持家,共筑家庭拒腐防线,共同把家打造成幸福的港湾。通过选树活动,全面推进我校家庭守廉,助力“清廉学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