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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广告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10-07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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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落实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江南广告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对学校发展、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重要工作,按规定的形式向代表大会提交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是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途径,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教代会提案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第三条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教代会的质量与水平,体现教代会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标志。做好提案工作对于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第二章 提案要求

第四条 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质量。做到提案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提案应该实事求是,反映大事,一事一案,分析清楚,建议具体。

第五条 提案人

提出提案的提案者或部门,要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如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一位代表提出提案,两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第六条 提案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提案;

2.有关学校在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科研、管理、后勤建设等方面的提案;

3.有关学校改革发展方面的提案;

4.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提案。

(二)凡未立案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处理并答复本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2.不符合提案条件要求的意见和建议。

3.属于个人意见的不予受理。

第七条 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一事一案,并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二)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2.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三)提案人亲自签名。

第三章 提案的立案与落实反馈

第八条 提案收集与处理

(一)收集提案表后工会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提案进行初审。

(二)对通过初审的提案内容进行审查并按下列原则分类:

1.拟立案的提案;

2.一般性意见和建议;

3.不予受理的问题。

第九条 提案经研究确认,方可立案并提交本年度教代会。

第十条 立案的承办单位应重视教代会代表提案,做好提案承办工作,保证提案办理质量。

(一)认真负责,注重实效。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实施的,要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不可行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二)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由主办单位牵头,协办单位配合,协商解决。

(三)承办单位应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落实提案的措施。

(四)对不能落实或暂缓落实的,应作出合理解释。

第十一条 提案的答复

工会委员会通过第二年教代会信息发布等形式,向代表及时公布提案落实情况。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工会委员会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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