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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广告 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01-01 作者:冷云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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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广告 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南广告 各种大型活动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科研、生活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大型活动,是指主办者(职能部门、二级江南广告 、学生社团、校外有关单位)借用或者以其它形式临时占用学校室内外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场所、场地,面向公众举办的学术讲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报告会、招聘会、各类大型会议、竞赛、素质拓展以及有关单位组织的校外人员来我校参观、访问等群体性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以下规模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

1.由本校学生社团在校内组织,人数在200人以上的课余讲座、集会、讲演、文艺、体育及其他社团活动。

2.由学校各部门组织、面向社会群体在校内开展,人数在200人以上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报告会、招聘会、技能竞赛、培训等活动。

3.由江南广告 学生社团、各部门组织或参与在校外开展,学校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讲座、集会、讲演、文艺、体育、社会公益活动、社会调查、参观考察等活动。

4.由校外单位借用学校场地举办,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活动。

5.参与人数低于上述规定的以上各项活动以及江南广告 或各部门在校内举办的正常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体育、文艺及其它活动,可不报保卫处审批,按本办法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经举办部门负责人或江南广告 领导同意后即可举办。

6.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上、有重要来宾参加的重要活动,或有国(境)外人员参加的重大涉外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必要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许可备案。

第四条 大型活动按照 “安全第一”的方针和“谁组织、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第五条 大型活动的组织开展,必须符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有利于江南广告 发展,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不影响江南广告 公共秩序

第二章大型活动审批

第六条 大型活动须填写《江南广告 大型活动审批备案表》,经活动主办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报保卫处备案后方可举办。

第七条大型活动使用的校内场地须报经相应的场地管理部门审批,活动临时用水、用电等需向江南广告 后勤保障管理处提出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校内活动不得引入经营销售内容,因活动赞助需引入产品宣传或赠送的需向总务处提出申请并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大型活动宣传及张贴物管理

第九条大型活动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事先进行宣传活动;经审核批准后可有组织地进行宣传。

第十条大型活动宣传所用的各类宣传海报、活动宣传板、标语条幅、通知、通告、路标、小报、壁报等各类宣传品,必须确保内容真实、文明健康,严禁在张贴物中使用攻击国家、党和政府,侵犯个人名誉以及不文明的语言文字或图像。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的宣传应遵守学校宣传部的宣传管理规定,所用的各类张贴物按活动审批部门指定位置张贴、悬挂或摆放,禁止随意在建筑物、电线杆、树木、路政设施、交通标志上张挂。

第十二条大型活动结束后,活动举办部门应及时清理、清除各类宣传张贴物,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

第四章大型活动组织

第十三条 各类大型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组织者和责任人。组织者和责任人必须由有经验的学校教师或职工担任。

第十四条 大型活动组织者应拟定活动的相关安全措施或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分工,并将活动的安全事宜落实到具体人员。

第十五条 邀请校外团体、个人来校开展活动,组织者必须提供被邀请者的详细情况。

第十六条 若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由有经验的教师带队。除拟定活动的相关安全措施或应急预案外,外出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大型活动参加者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服从管理,遵守纪律及活动的其它相关要求。

2.文明礼貌,尊重他人,不起哄,不喝倒彩,不中途退场。

3.爱护卫生,不带食物进入活动区,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吸烟。

4.衣着整洁,举止文雅。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等进入活动区域,严禁酒后进入活动区域。

5.若对活动有意见或建议,应向组织者提出,不得以任何借口,采用任何形式,干扰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大型活动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及举办部门负责人,是大型活动的安全责任人,负有保障人员安全,维护治安秩序的主要责任。制订活动方案时,要同步制订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并在开展活动前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九条 在开展大型活动之前组织者要对活动场地的安全设施、交通设施、照明设施及消防通道等进行检查,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条 组织者须对活动的参与者有明确的纪律要求,应指定区域安全负责人进行检查管理。必要时应联系保卫处派出执勤人员协助维护活动秩序。

第二十一条 活动参与者进入场地,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禁物品,自觉听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不准进行各类违法违纪活动,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活动场所。

第二十二条 若在校外进行大型活动,组织者应提前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向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校内活动场地发生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由组织者进行现场处置,并报告保卫处。重大安全事故应由组织者现场立即采取相应安全处置措施并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保卫处和学校领导,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四条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需进行调查的,由活动举办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协助保卫处或公安机关进行。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凡违反本办法者,或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根据其情节与后果,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触犯法律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因活动造成公共财物损坏的需由活动举办人或部门进行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2013年印发的江南广告 大型活动管理规定》废止。




2020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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