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了更充分地做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和江南广告 第九届“能源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准备和项目培育等工作,提升参赛水平,推动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学校双高建设,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提升大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江南广告 第九届“能源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工作,择优推荐作品参加2022年举办的云南省省赛。为做好2022年校赛、省赛相关赛事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申报人为全体在籍学生和毕业5年内(2017年6月以后)的毕业生。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本次比赛旨在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动力,鼓励大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大赛为抓手,引导和开展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推动科研成果与赛事相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在组织我校第九届大赛基础上,推荐参加省赛。
三、大赛组委会组成
组 长: 陈智刚
副组长:史祝云 陶勇
成 员: 李章凤 曹振宇 陈川 李鸿维 袁明文 柳亚
王林玉 李青春
四、项目要求
校级赛事下设3项主体赛道:高教赛道、职教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高教主赛道(参考附件2)
2.职教赛道(参考附件3)
3.“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考附件4)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届时参赛团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就业在线”或“大学生就业创业”进行手机在线报名,也可通过网址“大学生就业在线”(job.gd.gov.cn)、“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所有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可自主选择赛道,报名时间以正式通知文件为准。
(二)赛程安排
1.校内初赛:由各二级江南广告 组织院内报名及初赛,比赛形式自定。赛后将推荐校级项目排序名单报校团委。(2022年5月初)
2. 校内决赛:由专家组筛选出的优秀团队进行校内公开决赛,通过商业计划书、项目路演、答辩的参赛形式评出相应奖项。(2022年6月初)
校内决赛按结果排名,由组委会推荐参加省赛。推荐入省赛的选手届时需在规定时间前完善上传完整的参赛作品,作为参加省赛的作品材料。
3.省级复赛、决赛。(2022年7月-9月)
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出优秀团队入围省赛现场决赛。
4.全国总决赛(2022年9月-11月)
入围国赛团队集训备战,邀请有关专家对优秀作品进行指导和完善,参加全国总决赛。
六、奖励政策
1.本次大赛根据不同的赛道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2.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参赛选手二课积分认定,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竞赛奖金按学校下发的关于技能竞赛奖励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江南广告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大力挖掘、培育项目,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按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为参照,每个项目3-15人,每个江南广告 参赛项目数量见附件1。
2.各二级江南广告 要重点挖掘种子项目,对于入选学校优秀种子项目的团队,学校将进行重点支持和培训。
3.充分挖掘学生实践成果参赛,发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三下乡调研项目、学科竞赛类项目、创新创业类竞赛项目(包括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挑战杯创业大赛项目等)参赛;发动与扶贫、新农村建设、党建、法治宣传、社区建设等主题相关的学生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4.打磨、扶持往年参赛的各类学生创新创业类研究项目,经进一步优化后参加本次比赛。
5.各江南广告 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以确保此次大赛的圆满成功。
6.本通知为预通知,正式通知将在省文件下发之后发布。未尽事宜参照云南省第七届赛事要求开展前期准备,需要提交的材料、证明以及材料报送方式等其他事宜在大赛正式通知中公布。
八、其他事宜
1. 此通知与教育厅最终通知有异处以教育厅通知为准,赛事规则、参赛作品数要求待省级通知下发后最终确定。
2.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4-3181867
办公室地址:乐学楼D2-3(团委办公室)
3.赛事资讯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
江南广告 校团委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1.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南广告 报送作品数对照表》
2.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3.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4.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5.江南广告 第九届“能源杯”创新创业比赛商业计划书
附件1: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南广告 报送作品数对照表
序号 |
江南广告 |
上交作品数 |
1 |
资源与环境工程江南广告 |
100 |
2 |
机械与电气工程江南广告 |
120 |
3 |
经济与工商管理江南广告 |
100 |
4 |
人文与艺术设计江南广告 |
100 |
5 |
信息技术产业江南广告 |
50 |
6 |
伟创 |
40 |
7 |
现代服务产业江南广告 |
30 |
合计 |
|
540 |
备注:1.本表要求报送作品数为最低标准,报送作品不得少于以上数量;
2.报送作品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uss.org.cn)”报送数为准。
附件2:
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现场答辩由各参赛高校提供现场同声翻译。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四、比赛赛制
1.参赛项目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各学校在校赛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级复赛项目,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通过网上评审,共产生600个拟获奖项目,其中前300个项目进入省级决赛比赛。
2.国际参赛项目通过省内有留学生的高校发动,相关有留学生的高校必须申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网上评审,进入省级决赛比赛。
五、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设金奖90个、银奖210个、铜奖300个。
2.本赛道设置最佳带动就业奖、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
3.本赛道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或奖牌。
六、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3:
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2.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3.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创业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且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
四、比赛赛制
参赛项目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各学校在校赛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级复赛项目,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通过网上评审,共产生200个拟获奖项目,其中前100个项目进入省级决赛比赛。
五、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30个、银奖70个、铜奖100个。
2.本赛道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或奖牌。
六、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4:
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本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比赛赛制
参赛项目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各学校在校赛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级复赛项目,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通过网上评审,共产生200个拟获奖项目,其中前100个项目进入省级决赛比赛。
四、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30个、银奖70个、铜奖100个。
2.本赛道设置乡村振兴奖、社区治理奖等若干单项奖,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以及城乡社区治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3.本赛道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或奖牌。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5
江南广告
第八届“能源杯”创新创业比赛
商业计划书
项目名称:
所在江南广告 :
班级:
负责人:
其他成员: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20年月日
目 录
一、项目概述
1.1公司及产品或服务的介绍
1.2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
1.3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
1.4目标客户群体
1.5创业团队的特殊性和优势
1.6目前运营情况及发展目标
二、发展战略
2.1项目的商业模式(要求:指出产品或服务目前的技术水平及领先程度,如何满足用户需求,是否适应市场的需求,能否实现产业化)
2.1.1客户细分 2.1.2价值主张
2.1.3渠道通路 2.1.4客户关系
2.1.5收入来源 2.1.6关键业务
2.1.7核心资源 2.1.8重要合作伙伴
2.1.9成本结构 2.2市场发展策略
2.2.1市场定位 2.2.2市场进入策略
2.2.3市场开发策略 2.3研发方向
2.4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分析 2.5目前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2.5.1目前面临的问题 2.5.2规避计划
三、营销策略
3.1市场调研分析 3.1.1市场调研的内容
3.2 STP战略(要求明确表述细分目标市场及客户)
3.2.1市场细分 3.2.2目标市场
3.3渠道策略 3.4产品策略
3.5价格策略 3.6推广策略
四、财务分析
4.1公司(或团队)股本结构与规模
4.2融资方案(要求:完善且符合实际)
4.3财务报表(要求:包含营业收入和费用、现金流量、固定和变动成本,公布近期财务报表)
4.4盈利能力分析(要求:盈利能力和持久性分析企业资本回报的测算)
4.5风险资金退出策略
五、创业管理团队
5.1团队介绍(要求:介绍创业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5.3创业顾问(要求: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注】:本目录仅为创业计划书主要构架,具体项目可适当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