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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新社团成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3 作者:共青团江南广告 委员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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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建设管理,进一步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有效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高校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江南广告 学生社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现将2022年新社团成立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社团申请注册成立时间

即日起——2022年10月13日

二、资料提交地点

校团委办公室D2-3(麒麟校区)H3-15(沾益校区)

三、申请成立学生社团条件:

(一)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三)有明确的业务指导部门,原则上业务指导部门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职能部门、二级江南广告 党支部、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部;

(四)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二、学生社团成立步骤:

(一)每年九月份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在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的指导下向校团委提交下列文件: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需请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业务指导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等)、以及社团章程草案、社团成立可行性调研报告等。

(二)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名称;

2.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3.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4.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5.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6.章程的修改程序;

7.社团的终止程序;

8.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校团委收到筹备申请后,提交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进行评审,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须于2周之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成立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批准筹备之日起1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并申请注册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共青团江南广告 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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