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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广告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发布日期:2022-01-02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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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育、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和生活秩序,培育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最新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下列五种: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三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一)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能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三)大胆检举违纪行为者。

第四条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该从重处罚;

(一)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知情不报,妨碍保卫处和学生工作处调查违纪事件者;

(三)胁迫、诱骗、教唆他人违纪者;

(四)打击报复证人、检举人者;

(五)违纪、处分后认错态度不好,且造成严重影响者;

(六)屡教不改者;

(七)在本校已经受过处分且未解除者;

(八)在校外违纪,破坏学校声誉者;

(九)在学校处理违纪事件过程中打击、报复他人者。

第五条一个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校纪校规者,分别裁处,合并执行。多人共同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违纪事件的调查程序及处分程序如下:

(一)班级违纪学生由班主任提出书面材料及明确处理意见,二级江南广告 党支部批准,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行文后在全校公布。

(二)二级江南广告 内部的违纪事件,由各二级江南广告 党支部自行调查、取证,由二级江南广告 党支部提出明确的书面处理意见,报学生工作处批准、备案,行文后在全校公布。

(三)上述两条违纪情况比较严重的或二级江南广告 之间的违纪事件,则由保卫处、学工处牵头,各二级江南广告 党支部参与调查、取证,形成处理意见,学工处行文后在全校公布。

(四)以上三条若涉及开除学籍处分,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报校长办公会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后,行文后在全校公布,并送达学生本人。

第七条受任何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均需装入学生档案、存学校文书档案,并由各班主任通知家长。

第八条凡受处分的学生,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江南广告 任何评先评优活动,不得参加江南广告 各种奖学金评定活动。

第二章分 则

第九条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道路的言论和行为,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策划、组织和参与扰乱学校、社会正常秩序、破坏安定团结的,给予以下处分:

(一)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非法张贴大小字报和宣传品,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非法集会、非法游行示威、罢课或其它扰乱正常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生活秩序、社会治安的组织者、煽动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积极参与上述活动经教育不悔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出版和传播非法刊物、组建非法组织,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五)使用计算机上网时,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造谣、传谣、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触犯国家刑律,违反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罚者,给予下列处分:

(一)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被收容审查释放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经审查属无辜者不在此列)。

(四)被处以警告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被处以罚款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殴打他人者,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一般肇事者:

包括不守秩序,不听劝阻,无事生非,用言语或行动挑起事端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策划者:

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并造成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打架斗殴者:

1.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动手打人致他人轻伤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动手打人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打架事件已终止,事后又报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5.持械打人者,加重一级处分。

(四)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斗殴事态发展,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提供打架器械者:

为他人打架提供器械者,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提供伪证者:

1.为他人作伪证,并造成调查困难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 参与者本人作伪证或拒绝说明事实真相,并造成调查困难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七)邀约校外人员到校打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八)聚众斗殴:

1.为首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协从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九)凡对班主任、教师、管理或值班人员以及学生干部的正常管理进行阻碍、威胁、侮辱甚至打击报复者,视情节分别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伤害者,除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视受害者被伤害情况赔偿部分或全部费用(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检费、交通费、误工费)。双方均有责任者,各自承担对方受伤后的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在校学生严禁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酗酒闹事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酗酒闹事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期间严禁携带、收藏国家明令禁止的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管制刀具、高压气枪、仿真枪、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违禁物品,一经查出除予以没收外,将给予相应责任人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罚。

第十五条破坏和损坏公私财物者,除承担赔偿损失及其它经济责任外,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偷盗、诈骗、勒索、抢劫公私财物者,除追回赃款、赃物和赔偿损失外,视其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如受国家公安司法部门处理的按照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一学期内无故旷课(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间、实训时间及其它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活动时间计)累计学时达下列情况的学生:

(一)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二)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四)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达50 学时以上者,按《江南广告 学籍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七章第三十四条第7款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考试(包括测验、考查)作弊,除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算外,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及开除学籍处分:

(一)考试作弊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二)协同作弊者,与考试作弊者同等论处。

(三)态度恶劣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不端学术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给予处分:

(一)在校学生严禁使用私藏违禁物品(包括电水壶、电炉、电炊具、电热棒、取暖器、电吹风〔1500瓦及以上,含三无产品〕以及其他电器),或出现点蜡烛、烧废纸和杂物、私自改接用电线路等情况,违者没收所有相应物品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检查中发现有反复使用私藏违禁物品的,给予使用、私藏者记过及以上处分。如在使用违禁物品的过程中,造成破坏他人和学校财产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给予使用者记过以上处分。造成火灾事故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个人刑事责任。

(三)未经过宿舍管理员同意擅自留宿外人者:根据留宿时间长短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被留宿者是触犯国家刑律,公安部门追捕的,不论时间长短,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严禁学生在公寓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没收全部经营物品。

(五)未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一学期夜不归宿累计三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晚熄灯后,翻越窗户和下水管道离宿等情况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六)在校学生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在公共场所吸烟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屡教不改或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因吸烟引起火灾,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由当事者承担包括经济损失在内的全部责任。

(七)严禁吸毒、贩毒,凡有吸毒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凡有贩毒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禁止一切赌博或变相赌博行为(凡打麻将一律视为赌博行为)。参与赌博者,给予记过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仍无悔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九)违反江南广告 消防管理规定,造成失火者,尚未造成损失或损失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在学校举办的各类集体活动中(包括参加外单位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不听从会场指挥员安徘,在会场内外起哄、破坏现场秩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在各类比赛中对比赛裁决有疑问者,可由向组委会反映,学生不准在赛场外起哄、闹事,为首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参与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一)学生不得组织、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非法传销活动和邪教活动,不得组织同乡会和参加其它非法社会团体或组织。违反此规定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十二)在校学生严禁传阅、传抄国家明令禁止的反动书刊、淫秽书画、图片或其它淫秽物品,严禁观看淫秽视频,违者除没收其物品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十三)隐匿、私拆他人信件、邮件,破坏私人财物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恶劣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交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伪造证件、涂改证件,使用挂失证件、冒名顶替等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五)毕业生离校前恶意破坏公物、偷窃、报复、打架斗殴或是无理取闹者,江南广告 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延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及延期发放毕业证。

第二十一条犯有本条例列举未尽的违纪行为,有必要给予处分的,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江南广告 《学生手册》中其他相关规定、本条例中类似条款给予处分。

第三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在受处分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而且思想品质有明显提高的,可以申请解除处分,不申请者不予解除。处分解除后,学生获得的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一)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在受处分之日起满6个月方可申请解除;

(二)受留校察看处分在受处分之日起满12个月方可申请解除。

第二十三条处分解除程序如下:

(一)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须本人写出申请,经班主任、二级江南广告 党支部提出明确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解除;

(二)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本人写出申请,班主任、二级江南广告 党支部提出明确意见,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解除。

第二十四条学生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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