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院字〔2020〕号
关于印发《江南广告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江南广告 、各部门:
《江南广告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经2020年4月2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南广告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江南广告
2020年5月5日
附件:
江南广告 学生勤工助学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促进勤工助学活动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定、维护校园秩序、保证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述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学生私自在校外兼职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 作,负责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六条为保证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能正常、有序健康的开展,学校授权学工处作为勤工助学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领导、协调;依法保障和支持正常的活动;制止和取缔违法、违纪行为;调解矛盾、纠纷。
第三章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第七条学工处在组织勤工助学活动时,应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八条设岗原则:
(一)学校各部门根据学校的管理体制及各部门的工作实际,以协助各部门完成基础性、辅助性工作为主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二)勤工助学岗位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
第九条岗位类型:
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二)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第十条如遇大型的活动或紧急任务等,各部门可填报《江南广告 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设置申请表》(表2)申请临时岗位,报送学工处审批。待工作任务结束后,岗位自动取消。
第四章勤工助学岗位管理
第十一条岗位管理坚持先申报后使用原则,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由设岗部门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部门须在每年6月填写《江南广告 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表1)申请设置下一学年岗位。
需要设置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的部门,须填写《江南广告 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设置申请表》(表2)。
上述两类岗位《申请表》由设置岗位的部门报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学工处,由学工处汇总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学工处公开面向全校招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
第十二条设岗部门在完成选聘、岗前培训上岗后,原则上该聘期内聘用人员不再变动。
第十三条设岗部门要规范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与要求,强化管理与考核,注重岗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设岗部门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危险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任何部门不得占用学生上课、考试和实习等江南app官方下载苹果版 时间安排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要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设岗部门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
第十六条设岗部门具体负责勤工助学应聘人员的面试、培训、考核、考勤报送等日常管理,配合学工处做好考核工作。学工处总体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服务与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每个学生在校只能参加一项勤工助学工作。跟不上学习进度的学生,原则上不安排勤工助学工作。
第十八条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不得出现有损学校形象、有碍社会公德的言行。否则将取消其勤工助学岗位,情节严重的可作出相应纪律处分。
第五章岗位申请
第十九条申请条件: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一)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二)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四)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并符合岗位的相关专业技能要求。
第二十条申请办法:
(一)学工处于每学年十月份第二周向全校学生公布岗位。
(二)申请岗位学生须在每学年十月份第三周周三前根据公布岗位,由本人填写《江南广告 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表3)向学工处提出申请。
(三)学工处于每学年十月份第三周周五前完成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并推荐至设岗部门,由设岗部门对学生进行面试和选聘。
第六章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
第二十一条勤工助学酬金标准:
(一)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岗每天20元,勤工助学酬金按月发放。
(二)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岗每小时12元,每岗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岗每月不超过32小时,勤工助学酬金按月发放。
(三)寒、暑假的发放时间为开学后第一个月。
(四)勤工助学劳动报酬的标准,根据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调整和社会物价水平的变化适时调整。由学工处和财务处等部门联合商定调整计划,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勤工助学酬金按考勤发放,设固定岗位的部门每月月底前填写《江南广告 学生固定岗位勤工助学考勤表》(表4)上报考勤;设临时岗位的部门在工作完成后填写《江南广告 学生临时岗位勤工助学考勤表》(表5)上报考勤。考勤经学工处核实后,由财务处直接将勤工助学酬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第七章勤工助学纪律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岗位聘用的学生应参加学校和设岗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接受学工处和设岗部门的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过程中,要端正工作态度,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要有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自觉接受实际工作的锻炼。
第二十五条在勤工助学活动期间,勤工助学学生必须按时上下岗,规定在岗时间不得缺勤,若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知设岗部门,如出现工作失职或无故缺岗等情况,设岗部门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酌情扣发其勤工助学酬金;无故缺勤一月累计达三次者,或批评教育无效者,设岗部门可予以辞退,并报学工处备案。
第二十六条任何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得私自找其他人代替,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要事先征得设岗部门的同意。如因特殊原因需辞职或更换工作岗位,需提前两周向设岗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在递交材料两周内无答复或无岗位交接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自行脱岗,责任由设岗部门承担。
第二十七条在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未满一月、擅自离职者,除扣发当月勤工助学酬金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凡在勤工助学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因工作不负责被辞退的学生,取消其参与勤工助学资格。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校纪校规进行教育和处理。
第二十八条固定岗位聘用期中因特殊情况造成岗位空缺,若用工部门需重新招聘的,须向学工处提出书面申请,学工处报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同意后重新招聘。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表1.
江南广告 校内勤工助学
固定岗位设置申请表
填报部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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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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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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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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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工 要 求 |
性 别 |
男 |
女 |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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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工作量 (天/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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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付劳酬 (元/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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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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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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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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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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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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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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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时间: |
用工部门 分管领导意见 |
签字(代章): 时间: |
学校资助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签字(代章):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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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由学工处存档
表2.
江南广告 校内勤工助学
临时岗位设置申请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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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聘人数 |
人 |
经费预算 |
元 |
所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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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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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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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岗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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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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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起止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共天 |
岗位招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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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时间: |
用工部门 分管领导意见 |
签字(代章): 时间: |
学校资助工作 领导小组意见 |
签字(代章): 时间: |
本表由学工处存档
表3.
江南广告
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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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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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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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江南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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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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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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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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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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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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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特别困难£困难 £一般 £不困难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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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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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
£固定 £临时 |
农业银行卡号(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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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1学习成绩是否有不及格(是 否) 2是否通过所在二级江南广告 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是 否) 3是否在校已享受本学年的资助(是 否) 4是否正在参加校外打工(是 否) 5是否家庭为建档立卡户(是 否) |
申请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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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江南广告 意见 |
二级江南广告 党支部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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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由学工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