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政教督办〔2018〕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积极开展评估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抽取了50名学生完成了学生问卷填报。安排相应人员完成校长问卷、专业主任问卷的填报。之后,由教务处完成了高职院校基本情况表,高职院校师生情况表,高职院校专业情况表的数据采集与提交。在提交的数据审核通过之后,由质量监管办牵头完成了全国职业院校评估自评报告的撰写。并按照要求将自评报告提交到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首页公布学校的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