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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4 作者:赵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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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二级江南广告 :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3)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1.现把教育部社科司申报工作通知文件及附件转发你们,请自行下载,认真研读,根据申报条件,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和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2.学校“十四五”规划和省级“双高”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只有分解和落实到各年度才能实现和完成,请各部门、二级江南广告 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申报。同时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拼搏,积极主动申报,争取在省部级科研项目上取得新的突破。

二、申报方式

1.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222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学校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科技办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320日,科技办须在此之前对我校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6.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每所高校限报2项,若我校申报的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超过2项,科技办将择优审核推荐。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科技办将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5.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办联系。

联系人:赵江、张锋

电子邮箱:ynnykyc@163.com

联系电话:0874-3181635

附件: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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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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